现公布《公路涵洞设计细则》(JTG/T D65—04—2007),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该细则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