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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市北当代物业综合水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8 生效日期: 2000-12-15
发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价工[2000]344号
青岛市市北当代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实行综合水价的申请》(北当物发(2000)10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青价工(1999)278号文件规定,经核实你公司实际用水情况,确定台东商业中心32#地块网点的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33元,价格内含污水处理费0.72元。
  本批复自2000年1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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