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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0 生效日期: 2007-04-2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7]122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批华夏蓝筹核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请示》(华基文[2007]60号)及相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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