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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5 生效日期: 2007-04-05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7]34号

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的请示》(晋物期字[2007]7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者股权结构、住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2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东和股权结构由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出资2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5%;山西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出资8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5%,变更为: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出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出资金额及比例不变。
    二、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山西证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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