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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本地网寻呼通话费一律实行营业区内资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4 生效日期: 2001-01-04
发布部门: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通管[2001]8号
山东省电信公司
  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用户拨叫寻呼台计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通知》(信部清(2000)1111号)要求,为鼓励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商省物价局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对用户拨叫寻呼台的计费原则进行规范,决定自2001年1月10日起,对本地网内固定电话用户拨叫该本地网任意寻呼台,主叫方不再区分营业区内和营业区间呼叫,一律按营业区内电话资费标准计费。
  请你公司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对未具备上述要求的寻呼台接入码进行计费数据修改,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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