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38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华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发展公司邀请美国斯塔林基金会一行37人,于2007年7月6日至8月30日到北京参加音乐夏令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