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铁科技函[2006]914号
各铁路局,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发给你们,请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规定,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的站后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在运输局指导下进行。
客运专线系统集成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按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请各单位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建设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