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经[2000]180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贵州省人才大市场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报告》(黔人呈(2000)32号)收悉。为培育和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人才交流市场,规范人才交流市场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中介服务作用,逐步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交流市场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省人才大市场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人才大市场收费范围及性质。省人才大市场收费属中介服务性质,主要包括人才介绍、人才招聘、查询服务、人才综合素质测评、人事代理等服务。
二、省人才大市场收费定价原则。省人才大市场中介服务性质决定省人才大市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严禁凭借其行政职能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在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时,充分考虑市场状况、服务目的、复杂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三、省人才大市场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四、对特困企业职工及其子女、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凭有关证件免交求职登记费,其他收费减半收取。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接此批复后,请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示证收费,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试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此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表:省人才大市场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单位 (元)
1.个人求职登记(含登记表一套) 人 10 个人
2.省内推荐成功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30-50 个人
中级人才(本科) 人 50-100 个人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200-300 个人
3.省外推荐成功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100 个人
中级人才(本科) 人 200 个人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600
1.招聘信息发布服务费 周 200 单位
2.面试室租用服务费 天 100 单位
3.联合招聘成功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30-50 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50-100 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100-200 单位
4.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1.招聘信息发布服务费 周 400 单位
2.面试室租用服务费 天 400 单位
3.联合招聘成功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100 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200 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400 单位
4.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双方协商 单位
1.省内人才流动及引进省外人才服务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200 个人或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300 个人或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400 个人或单位
2.我省人才流动到省外服务收费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400 个人或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600 个人或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800 个人或单位
3.办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手续服务费 人 200 个人或单位
1.个人入互联网推荐服务费 月 50 个人
2.为个人在网站上制作专页并发布荐才信息 月 200 个人
3.招聘单位在互联网发布招聘信息 月 200 单位
4.为招聘单位制作专页并发布招聘信息 月 1000 单位
5.用人单位查询人才库并打印人才个人资料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30 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50 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100 单位
初级人才(大专以下) 人 双方协商 个人或单位
中级人才(本科) 人 双方协商 个人或单位
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 人 双方协商 个人或单位
2.企业业绩评价综合测评服务费 单位 双方协商 单位
1.托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
手续服务费
①托管人员在省外工作 月 40
②托管人员在省内工作 月 20
2.单纯托管档案服务费※ 月 10
3.办理申报职称.转正定级手续服务费 人 120
4.办理因私出国政审手续服务费 人 120
5.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服务费 人 120
1.合同鉴证表成本费 套 5
2.合同鉴证手续服务费 人 50
注:大、中专毕业生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托管档案服务费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