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0]6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年六月二十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保留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职能调整
进一步强化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直部门、市地及企业的委托,同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承办我省需要在北京办理的事项。
(二)加强与国家发展计划、经贸、财政、金融等经济综合部门和首都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工作。
(三)负责与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驻京机构的联系,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搞好服务。
(四)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和省直有关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五)对我省市地县、省直单位及大型企业驻京联络处进行指导和协调,处理好我省赴京上访等突发事件。
(六)管理好河南大厦、崇豫宾馆和豫祥宾馆,接待服务好中央国家机关安排的重要会议及我省在京的重要活动,为河南赴京公务人员提供接待服务。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基建办公室牌子)
协助办事处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件的起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承担调研、公共关系、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办事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联系北京市的规划、建筑、公用事业等部门,建设维护河南大厦、崇豫宾馆、豫祥宾馆等基础设施。
(二)人事处(挂河南省驻京机构联络处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各市地县、省直单位和大型企业驻京联络处进行指导和协调,为其在京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来京上访等突发事件。
(三)信息经协处
负责收集并向省内反馈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眼务;编发信息简报,扩大省情宣传,提高河南的影响和知名度;协助省内有关单位在京举办信息交流会、新闻发布会;负责与国家发展计划、经贸、财政、金融等经济综合部门和首都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豫京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兄弟省市驻京机构的联系,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搞好服务。
(四)接待服务处
负责与首都接待服务部门及机场、车站的联系,承办河南代表团在京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其他有关部门赴京人员从事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办理中央国家机关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赴豫客人的接待和迎送事宜;代管崇豫宾馆、豫样宾馆及汽车队。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
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