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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对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等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7 生效日期: 2001-07-17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2000]921号
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教育学院:
  你校《关于申报我院二级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新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关于调整HMC语言学院自费生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提倡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的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学费(试行)标准:
  工业设计与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河南教育学院HMC语言学院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3000元。
  三、在以上标准之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或捐款。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生因特殊情况退学时,按有关政策作相应退费处理。
  四、学校应加强对其二级学院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
  五、此批复自今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学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以上两校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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