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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灯展期间灯展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10 生效日期: 2000-08-05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经[2000]240号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核定灯展期间门票价格的报告》(红管呈(2000)34号)收悉。为丰富我省人民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与自贡灯贸公司于2000年8月5日至10月31日,在红枫湖滴澄关举办“2000年红枫湖-自贡大型恐龙艺术灯会”。此次灯会从红枫湖滴澄关大门开始布灯,直至湖弯,陆上18组,水上3组,共设立21组灯、250个工艺灯笼。
  根据此次灯会的内容及含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灯展期间灯展票价批复如下:
  一、灯展期间灯展票价:5元/人.次。

  二、灯展期间景区售票处白天不得销售灯展票,灯展票销售时间从晚上19:00至23:00。

  三、灯展票与景区大门票应分开销售,并在售票处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

  四、灯展票价从二000年八月五日起执行,至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结束。灯展结束,本文自行作废。
  收到文后,即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照章纳税,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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