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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845、846、635、636旅客列车设立文化娱乐车箱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4 生效日期: 2000-09-04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经[2000]289号
黔东南自治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845/846、635/636旅客列车设立文化娱乐车箱收取服务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铁路面向市场,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层次的旅客需要。同意贵铁分局凯里车务段在845/846、635/636旅客列车设立文化娱乐车箱并本着旅客自愿乘座的原则一次性收取适当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座5.00元,同时提供下列服务:
  1.为旅客提供茶水、针线服务;
  2.为旅客提供象棋、扑克、杂志、书刊等娱乐消遣服务。
  二、文化娱乐车箱服务费不能在火车站售票处和其它所设的售票点发售,须在列车上销售。坚持旅客自愿选择原则,不得强制旅客购买。
  三、贵铁分局凯里车务段应依法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置于845/846、635/636旅客列车设立文化娱乐车箱内,公布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标准、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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