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价房字[2000]70号
贵阳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查看及对原物业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主调查测算,将“龙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调整为:
1、营业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2、写字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3、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以上收费标准含设施设备养护、公共用水、公共照明费用,于2000年12月起执行。原核定标准同时废止。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服务费时,严格按(1996)筑价房字第4号文件规定办理,并于2001年11月到市物价局验审。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无 每日定时清扫,24小时保洁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消防 有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治安防范 有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公用管道 有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