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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名称宗旨及会址
第二章 会员资格、权利及义务
第三章 架构
第四章 经费财政
第五章 荣誉职衔
第六章 附则
葡文为“Associa ópera Chinesa Tim Fat?”
为公布之目的,兹证明上述社团之章程已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存盘于本署之2005/ASS/M2档案组内,编号为83号,有关条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 名称宗旨及会址
第一条 名称:
添发曲艺社,葡文名称为“Associao ópera Chinesa Tim Fat”。
第二条 宗旨:
本会为不牟利之曲艺团体,联络粤曲爱好者参与本地文化艺术活动为社会公益为宗旨。
第三条 会址:
1.设于佑汉第一街32号牡丹楼1楼138号。
2.经理事会批准,会址可迁往任何地方。
第二章 会员资格、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会员资格:
所有本澳之粤剧、曲艺及粤乐爱好者均可申请参加成为会员,但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五条 会员权利:
凡本会会员有权利参加会员大会,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并享有本会之一切福利和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凡本会会员有遵守会章及大会或理事会决议之义务,准时缴交会费。为会做义务劳动工作,会员互相合作。
第七条 会员资格之丧失:
凡会员不遵守会章,以本会名义所作出之一切影响损害本会声誉及利益,一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得取消其会员资格,所交之任何费用概不发还。
第三章 架构
第八条 本会组织架构包括:
1.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
设会长一名及副会长二名,由会员大会推举产生,任期为二年。会长负责领导及召开会员大会,会长在外事活动时是本会的代表,倘会长缺席时,由一名副会长暂时代其职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2.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位或以上成员组成,成员总数为单数,设有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秘书一人、财务一人及理事若干人。理事会由理事长领导,倘理事长缺席由副理事长暂代其职务,理事会之职务为执行大会所有决议,规划本会之各项活动,监督会务,管理及按时提交工作之报告,理事会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例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二年。
3.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监事长一人及监事二人组成,成员总数为单数。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监督理事会一切行政决策,审核财务状况及账目。任期为二年。
第四章 经费财政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费;
2.会员及热心人士之捐赠;
3.接受政府资助;
4.举办各项活动服务的收益。
第十条 经费支出:
1.本会日常开支及活动一切开支(须由理事长或副理事签署);
2.理事会须以本会名义,在银行开设户口,户口之使用必须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任何一人联同财务共同签署方为有效。
第五章 荣誉职衔
第十一条 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对本会有一定贡献之离职领导人,授荣誉称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简章经过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三条 本简章之修改权属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