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第二批药品零售价格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1 生效日期: 2001-04-15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格[2001]100号

  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物价局,省、市医药公司
  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第二批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黔价工农[2000]400号)降低了138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医药费负担,规范了药品价格行为。现根据深入调查了解,作如下补充:
  一、天津天士力制药的复方丹参滴丸(100粒/瓶),山东德州制药的第三代冻干粉顺铂(10mg/支),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奥心血康胶囊(100mg×20粒/盒),西安扬森制药有限公司西沙比利(100mg×20片/盒)、伊曲康唑(100mg×14粒/盒)、盐酸氟桂利嗪(5mg×20片/盒)等6个药品属保护期内的原研制品种,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规定,调后价格暂缓执行。

  二、更正部分药品的规格:复方氯唑沙宗,由48粒更正为24粒;胸腺肽由50mg×5支更正为50mg×1支;美洛西林钠由10mg×1支更正为1g×1支;琥乙红霉素由0.125mg×24片更正为125mg×24片。
  以上补充通知从二00一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