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费[2001]158号
各地(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委)、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教电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省部分高等学校2001年新增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高等学校2001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本通知附表执行。
二、各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三、学费一律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四、各高等学校必须按照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并轨院校实行奖、贷、勤、减、免、补的暂行办法》(黔教通(1996)128号)规定,从学费中划出30%,单独列帐,专项用于贫困学生以及品学兼优学生的资助和奖励。
五、学费收入是高等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费的收取由学校级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学校应及时到省、地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学费收入须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单位预算及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核拨,保证用于学校办学支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以上收费标准从200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其它有关事项仍按黔价经(1999)268号文件及其它规定执行。
附表:2001年部分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学费收取标准
2001年高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情况表
标准
元/学年
环境科学 本科 2000
工业工程 本科 2000
护理学 本科 2200
人民武装 专科 1600
广告学 本科 2600
广播电视新闻学 本科 2800
艺术设计 本科 4500
舞蹈学 专科 3500
工程管理 本科 2000
旅游管理 本科 2200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科 22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2500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2200
生物技术 本科 2200
艺术设计 本科 4500
中西医结合 专科 2000
电子技术 专科 1600
环境保护 专科 1600
生物科学 专科 1600
城市园林绿化 专科 1600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500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1500
历史学 本科 1500
英语 本科 1800
行政管理 本科 2000 非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1700
物理学 本科 1800
化学 本科 1800
体育教育 本科 2200
经济法律事务(商法) 专科 1800
旅游与酒店管理 专科 1800
计算机美术设计 专科 3500
经济法律事务 专科 2200 高职
工商管理 专科 2200 高职
商务文秘 专科 2200 高职
旅游与酒店管理 专科 2200 高职
计算机美术设计 专科 4000 高职
英语 本科 18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1600
物理学 本科 1600
化学 本科 1600
现代技术教育 专科 2000
综合理科 专科 1800
综合社科 专科 1800
涉外文秘 专科 1600
英语 专科 1600
生物制药 专科 1900 高职
计算机应用 专科 1900 高职
汽车运用工程 专科 2200 点五年
交通运输会计电算化 专科 2200 制高
交通工程监理与 专科 2200 职.高
材料质量检测 中起点
交通运输管理 专科 2000 (中
交通建筑工程 专科 2200 职)三
高等级公路管理 专科 2000 年制高
交通机电 专科 2000 职
公路与桥梁 专科 2200
汽车运用工程 专科 2200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科 2200 高职
环境监测与治理 专科 2200 高职
冶金工程 专科 2200 高职
公共关系与文秘 专科 2200 高职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科 2200 高职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机械设备使用与维护 专科 2200 高职
建筑装饰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消防管理 专科 2800
律师事务 专科 2200 高职
司法文秘 专科 2200 高职
公证 专科 2200 高职
社会保障 专科 2200 高职
机电一体化 专科 2200
应用电子技术 专科 2200
通信设备技术 专科 2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工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应用电子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通信与信息技术 专科 2200 高职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科 2200 高职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专科 2200 高职
财务会计(电算化) 专科 2200 高职
计算机维护维修 专科 2200 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