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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5 生效日期: 2005-09-25
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明电[2005]8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目前农村还未通电话乡村的通信问题,中央决定实施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实现全国“村村通电话”,推动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5)68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建设,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按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省政府湘府阅(2005)68号会议纪要中明确的扶持政策和支持措施要认真落实,对通信部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常德移动通信分公司要强化责任,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早日完成任务。
  三、各区县(市)要为工程实施提供良好条件,要提供通信机房、基站铁塔所需用地并办理好合法用地手续,移交给移动通信公司。要解决好接交流电到通信机房或基站问题,落实对当地农村通信线路和设备的保护责任,防止盗割光电缆及破坏通信机房等事件发生,防止阻工事件的发生。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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