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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章程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9 生效日期: 2005-12-09
发布部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

第五章 附则

私人公证员

证 明 书

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

“年社团及财团储存文件档案”内第一卷第六号,有关条文内容载于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o, que se encontra depositado, neste Cartório,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o“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em epígrafe, depositado neste Cartório sob o número seis no ma?o número um de documentos de depósito de associa??es e funda??es do ano de dois mil e cinco, o qual consta da redac??o em anexo: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英文名称:World Chinese Science Popularization Writer Association,葡文名称:Associa??o Mundial de Escritores Chineses de Obras Científicas para Leigos。

第二条 本会是一个以团结世界华人科普作家、科普编辑出版家、翻译家,建立联系与合作为宗旨的非牟利学术组织。

第三条 本会会址:澳门宋玉生广场东南亚商业中心17楼T座。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编辑出版、科普作品翻译工作的人员,赞同本会宗旨,填写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批,即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可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并优先取得本会的会刊、图书和学术资料。

(二)凡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决议,按期交纳会费及其它义务。

第六条 会员可以声明退会;对严重违反章程者,劝其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有必要时得由理事会提前或延期召开。

(三)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大会秘书由理事会推派代表担任。会员大会主席团主席及大会秘书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会议决议以出席会议过半数同意生效。

(四)经理事会决议或二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提议得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五)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决定会务方针和任务;选举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修改章程和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 (一)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执行机关,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二)理事会人数为单数,至少三十九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及常务理事若干人。下设秘书处、科普创作部、编辑出版部、交流推广部、网络信息部。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连选得连任。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组成,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会务。

第十条 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察本会会务、财务运作;监事会人数为单数,至少五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若干人、监事若干人,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可聘请义务或受薪秘书若干人,参与秘书处工作,在秘书长指导下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本会可聘请名誉会长、顾问以及其它名誉职衔推进会务发展。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本会个人会员每年会费为澳门币壹佰贰拾元,成为永远会员后毋需缴交会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要时需向会员和社会人士募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大会。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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