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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8 生效日期: 2007-04-28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精[2007]11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2007年,是全面做好迎接奥运会召开各项准备工作的攻坚之年。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目标、成功举办奥运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我们研究提出了《建设部落实 <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特别是奥运会举办、协办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贯彻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把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重点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地要及时将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报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敏、张千军
  电 话:010—58934038、58934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部门职责,现就承担的关于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工程、推进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四项任务,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一、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净化美化城乡环境
  以增绿色、治污染、整脏乱为重点,组织开展“让城乡清洁起来”活动。该项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3月到7月,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各地制定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具体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山东江苏广西等地环境综合整治及北京、长沙等城市“城中村”改造和烟台“旧城区改造”成功经验,组织开展“让城乡清洁起来”活动。对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公厕等环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各地“十一五”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制订环卫设施专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和公厕建设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照迎奥运要求,确定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将奥运会举办、协办城市场馆周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作为城市管理重点,为奥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阶段:2007年8月到年底,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全面推进、检查整改阶段。
  适时组织对奥运会主办、协办城市和大中城市有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按照城市容貌标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新建改造、加强管理等措施,使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场馆周边所设置的公厕基本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基本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密闭收运。在城区主要街道,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市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实行围栏施工,清洁生产,进出场地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加大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私搭乱建、乱贴乱画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加大对奥运主办、协办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力度,抓紧组织实施对体育场馆、民航、铁路、旅游景点、大型商业建筑、涉外宾馆饭店等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年底取得实效。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城市建设、市政、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纠正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或损坏的现象,对违规占用、损坏的行为予以查处,确保正常使用。
  二、开展安全文明交通行动,提高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公交优先、公交优秀”活动。该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6月,提出关于开展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文明线路、文明标兵、先进个人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方案,组织开展“迎奥运、做贡献,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动员全行业特别是奥运举办、协办城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着力提高出租汽车司机队伍文明素质,加强出租汽车司机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切实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7月—10月,组织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本地区特点的创建活动,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第三阶段:11月—12月,各地组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的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
  第四阶段:2008年1月—3月,总结交流各地经验,组织表彰先进。
  同时,推动各地开展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窗口文明服务活动,分3-4期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房地产、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
  三、积极推进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是在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大《公约》和《指南》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优势,在公园、景区主要入口及游人必经场所,设置《公约》、《指南》宣传栏,免费提供《公约》、《指南》印刷品以及其它宣传教育材料,利用园区广播、闭路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为游客遵守《公约》、《指南》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教育公园和景区工作人员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公约》、《指南》,做到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执法。制定系统规范、科学准确、丰富生动、有文化内涵的解说规划或方案,在为广大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等旅游服务项目中,体现文明教育、文明宣传的内容。景区内要设立文明监督岗,在游览服务和组织游览活动中抓好“全程教育”,在游客中倡导文明游览新风尚。加强对商户经营活动的管理,使其文明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拦路强卖等不文明经营行为。教育驻景区的居民,以《公约》和《指南》约束言行,为游客搞好示范,创建美好园区。同时,进一步加大在公交车站和城市轮渡码头等游客必经之地的宣传工作。
  三是在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以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教育。在广大干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答题竞赛等活动,普及礼仪知识,强化行为规范,为迎接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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