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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08 生效日期: 2000-01-01
发布部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文号: 农发行字[1999]292号
  为加强全国联行往来对账工作管理,促进全国联行往来对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对账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总行与管辖分行“双向监督”的控制作用,保证联行资金安全和联行对账工作高效稳健运行,防范与化解联行资金风险,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核算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总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法
  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全面考核;定期统计,综合排名;按季通报,以质评优”的办法。
  (一)统一标准,全面考核。
  以全国联行往来制度和对账办法为依据,总行对各分行承担的对账数据录制、通讯传输、查询查复、清查未达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有关内容进行考核。由于差错的难易和复杂程度不同,将各种类型的差错折合为单位差错笔数进行考核。
  (二)定期统计,综合排名。
  总行分季度统计各管辖分行的业务量及汇总差错笔数,并按各分行季度业务量大小分为两组,其中业务量较大的18个分行为第一组,业务量较小的18个分行为第二组,在两个组内分别按综合差错率由小到大排列名次。考核期内未发生往来业务的分行,不纳入综合排名。
        汇总差错笔数
  综合差错率=------×100%
         业务量
  (三)按季通报,以质评优。
  总行根据各分行的排名情况,按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质量较好的分行予以表扬,对成绩落后的分行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核内容
  (一)对账数据录制及时、准确。
  1.各类联行报单收、发报行行号、日期、号码、种类、金额等项要素录制正确无误。
  2.收到经办行的报告表及报告卡,要准确、及时录制,不得积压。经办行报告表(卡)有错误,应及时查询处理,同时,按对账办法规定调整余额,不得影响后续报告表的录制。
  3.录制的数据文件不得出现以下差错:
  (1)往(来)账小计错误;
  (2)往(来)账合计错误;
  (3)往(来)账余额错误;
  (4)往(来)账报告表号错误;
  (5)往(来)账中心号错误;
  (6)数据重复;
  (7)报告表(报单)日期错误;
  (8)冲账报单未找到原错误报单;
  (9)无汇总记录;
  (10)非法数据;
  (11)报告表行号与原报单行号不符;
  (12)有报单无报告表。
  (二)传输标准、正确、完整。
  1.每日8:30-15:30(节假日除外)必须将已录制的数据文件正确、完整地传输总行。
  2.每日传输的数据文件包括:报告表、报告卡、查复数据等。
  3.传输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规范、正确。数据文件按日期先后传输不得颠倒;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应与总行及时联系,妥善处理,尽快恢复。
  (三)查询、查复及时。
  1.每日必须从总行收取查询信息,及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查复。
  2.查询、查复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并选择相应的查复状态位答复总行。
  3.查询、查复必须做到语言文明,相互尊重,共同解决疑难;不得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四)如期完成未达清查。
  1.每月往来报告卡配对最长期限为两个月,如1月份的未达账必须在3月底前查清,依次类推。
  2.严格按照差错处理办法,积极慎重地进行差错报单的处理、冲账以及补制报单抄本等业务。
  3.各类报单及时转账与上报,不得拖延,及时上报与清算联行汇差,不得占用联行资金。
  四、差错计算
  (一)数据录制。
  1.报单要素(包括发报行行号、收报行行号、报单日期、报单种类、报单号码、金额)错1项记差错1笔;其中报单月份录错,错1笔记差错2笔。
  2.数据录制不及时,报单积压,即报告表日期超过20天未报送总行的,每笔记差错2笔。
  3.报单重复上报,错1笔记差错2笔。
  4.通汇行直接将报告表、报单寄到总行对账中心的,每寄一次记差错2笔。
  (二)查询查复。
  1.不按时接收总行查询,耽误一天记差错2笔。
  2.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总行查询,每笔延误一天记差错2笔。
  3.查复不正确或查复时有错不改,每笔记差错2笔。
  4.冲账业务发生错误,每笔记差错3笔。
  5.不按规定审批手续补拍电报或补制报单抄本,发生1次记差错2笔。
  6.查询查复不认真负责,敷衍塞责,有疑不查或查而不复,经他行报告并查证属实,每笔记差错3笔。
  (三)查清未达。
  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查清未达账,每笔记差错3笔。
  2.经总行查询仍不能积极查明,修正错误,及时对账的每笔记差错3笔。
  3.故意延误他行清查未达账的每笔记差错3笔。
  (四)制度执行。
  1.对总行下发的各项制度、通知,未能执行的,每违反一次记差错5笔。
  2.严重延误总行清查未达账,每笔每日记差错5笔。
  3.发生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擅做主张,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记差错5笔。
  (五)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当季评先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1.有章不循,违章不纠,造成资金损失的。
  2.不严格执行联行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生联行案件的。
  3.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五、其他事项
  (一)省以下联行对账质量的考核,由各管辖分行结合当地实际自行规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报总行备案。
  (二)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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