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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阳谷县谷山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1 生效日期: 2001-07-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聊费办发[2001]71号
阳谷县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你局《关于阳谷县谷山高级中学2001年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01届高中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元。
  接此批复,收费单位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收费。
  此项收费标准,只限于2001年招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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