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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19 生效日期: 2001-10-19
发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1]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五”发展规划
  为使我市地方史志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相适应,根据《2001—2005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史志工作实际,制定《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五”发展规划》。   一、“九五”史志工作回顾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史志工作者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了优异成绩,推动全市史志事业迈上新的台阶。《淄博市志》荣获全国地方志奖一等奖,《淄博年鉴》在全国、全省年鉴评奖中连续获得一等奖和特等奖,一批质量上乘的基层志书相继问世,继桓台、周村后又有张店、博山两区出版了年鉴,省里交办的《山东省志·诸子名家志》中淄博历史4部人物志的编纂评审任务全部完成,《淄博50年》多媒体光盘成功制作发行,《淄博市情资料库》正式建成上网,方志馆的藏书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我市“九五”史志工作成绩是喜人的,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机构建设、队伍素质和条件保障等方面,还不适应续修新志工作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一些区县机构不健全,修志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条件差,修志手段落后,造成史志工作延续上的困难。
  二、“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续修新志为龙头和总抓手,围绕建设史志工作“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中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史志工作,并充分发挥志书“资治、存史、教化”功能,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奋斗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进发展,努力实现《2001—2005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史志机构健全巩固,史志队伍精干高效,史志手段现代化,史志成果信息化,史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使全市史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继续在全省争创一流业绩。
  三、“十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志书编纂
  1部市志、8部区县志、1部高新区志,即《淄博市志》、《张店区志》、《淄川区志》、《博山区志》、《周村区志》、《临淄区志》、《桓台县志》、《高青县志》、《沂源县志》、《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全部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在完成市、区县、市开发区两级志书的基础上,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机构可有计划地编纂反映地域特色的专志,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院校志、乡镇志、村志等基层志书,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加强志书质量管理。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办公室都要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规范编纂程序,严格审查验收。基层志书编修方案要报经史志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出版的基层志必须经史志部门审批,确保出版志书的质量。
  (二)年鉴工作
  要继续编纂出版好《淄博年鉴》,坚持一年一鉴,加强编纂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年鉴资料和信息的科学性、可比性和连续性,不断提高内在质量,使其卷卷成精品,年年有突破。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编纂出版年鉴,可一年一卷,也可几年一卷。
  要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对年鉴编辑出版的组织结构、体例框架、资料内容、效益结构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进行理论总结和实践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年鉴发行工作,使年鉴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信息化建设
  抓好市、区县、市开发区地情资料库建设。《淄博市情资料库》已经建成,1999年12月28日上网,有自己的网站www.Ziboshiqing.Gov.Cn。“十五”期间,入库资料要达到1亿字以上。区县、市开发区要在2005年底前,全面建成区县、市开发区地情资料库,可通过政府网站上网,有条件的可建立自己的网站,入库资料在2000万字以上。
  抓好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十五”末,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办公室实现办公自动化,志鉴类产品供稿磁盘化,编辑无纸化,传输网络化。要创造条件,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横向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送稿件,发布信息,开展服务。
  (四)方志馆建设
  “十五”期间要加大市、区县、市开发区方志馆建设步子,争取专项业务经费,不断充实志书、年鉴的馆藏数量,并加快方志资料电子化进程,基本实现方志目录、提要检索微机化。要充分利用馆藏志书、年鉴,发挥“资治、存史、教化”的功能。
  (五)史志成果的开发利用
  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机构都要根据史志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史志工作的资料优势,有计划地选择一些课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或编辑出版市、区县、市开发区情、纵览、专辑,为市、区县、市开发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要进一步扩大志书、年鉴的发行面,积极指导社会各界读志用志,逐步把史志工作从案头工作变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性服务工作,不断赋予史志工作新的内容,努力拓宽史志工作服务的新领域。
  四、“十五”规划完成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建立各级史志编纂委员会,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工分管史志工作。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修志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修志工作必要的业务经费和出版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二)切实加强史志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史志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日常性的特点,稳定各级史志机构,保证修志工作连续正常运转。按照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应是当地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的要求,调整、理顺区县、市开发区史志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关系。从续修新志的实际出发,区县、市开发区史志办公室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根据德才兼备的方针,选配好各级史志办公室的领导和主编。志书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和编辑人员岗位聘任制。
  《淄博市志》各供稿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有2~3名掌握本部门情况、写作能力强的撰稿人,保证按时完成供稿任务。
  (三)切实加强史志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从战略上考虑,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修志专业队伍。既要保留业务骨干,又要甄选年轻的专业人才,也要吸收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修志。要运用多种形式,对修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要关心修志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专心致志地工作。
  (四)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修志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应及时立卷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建立健全全市史志系统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制度,做好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加强综合统计工作。各级史志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在落实上下功夫。市史志办公室将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总结,对各区县、市开发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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