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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全省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1 生效日期: 2002-11-21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2]8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公安厅《全省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全省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方案
  针对冬季和“双节”期间事故多发的特点,为确保今冬明春全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决定从现在起到2003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冬防百日安全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以“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防中毒”为主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整改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特别是要杜绝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省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主要有四类: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油、电、水、汽、金融等要害部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集体、个体和私营企业中集生产经营、储存、人员住宿为一体的场所。
  (二)事故多发道路点段,应当检验而本年检的车辆,无证驾驶、车辆超速、客车超载、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货车、农用车载人等违章行为,交通运输单位及经营者。
  (三)烟花爆竹(含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烟火燃放单位,烟花爆竹传统生产专业村,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及民爆器材服务站、爆破公司
  (四)“毒鼠强”、“氟乙酰胺”等剧毒鼠药和工业用氰化物、氟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销售。
  三、主要措施
  (一)消防管理方面。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各地要以政府或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以自查为主,采取单位自查、系统互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省里在元旦、春节前适时组织督查检查。检查内容要以法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为主。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都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尤其是对在去年以来专项整治中已被取缔的场所,要加大监管力度,彻底关死。对那些明停暗不停的场所,要采取强制措施,真正使其不再具备经营条件,严防死灰复燃;对没有及时申报补办有关消防审批手续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抓紧跟踪督促,限期办理,否则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并制定完善应急方案。重大活动应当有公安消防人员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在森林防火方面加强对易燃区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对重点防火地区和火源集中地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到人,看死盯牢,确保不发生大的火险。
  (二)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要组织足够力量,对所有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含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厂家逐个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深挖非法生产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窝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追缴、销毁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对涉爆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规范化管理,在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继续推行“六统两分”的生产模式,实行一般工序和危险工序分离。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要统一规划,避开闹市。严格民爆器材管理制度,防止民爆器材非法流散,危害社会。
  (三)交通管理方面。认真制定春运安全方案,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工作。加强对参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车船带病作业,督促各运输单位加强对运输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车船、飞机及其他相关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加强工程改造,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加强对司乘人员和乘客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治理各种交通违章行为;督促各车站、机场严格“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品上车登机。加大道路巡逻执勤和查处各种违章的力度,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依照有关法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客车要实行逐车检查,发现超载等违章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在雨雪恶劣天气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控制事故多发点段上路车辆总量,确保交通安全。建立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源头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要制定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
  (四)剧毒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方面。对剧毒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标准,把好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工商部门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和年度检验;经贸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登记注册和备案制度,严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监管,尤其对“毒鼠强”、“氟乙酰胺”等国家禁用的剧毒鼠药要全面彻底清缴,对工业用氰化物。氟化物等剧毒化学品要严格控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严格发放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营运证和运输操作证。各类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要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条件,切实做好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要严格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工地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以“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冬防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次冬防百日安全行动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建立并落实冬防安全责任制。尤其是乡、镇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好、落实好。
  (二)明确责任,搞好配合。各有关部门既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归口行业以及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又要在政府协调下,互相配合,特别是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及时、果断处置。特别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各地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挠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一直到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冬防百日安全行动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广泛动员宣传。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各地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报纸、电视、电台等各新闻媒体,要开设冬防专栏或专题节目,及时反映冬防百日安全行动动态,对隐患整改不力、违反法规而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有选择的公开曝光。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期间,省政府将适时对各地的行动情况进行
  督查,各地要及时将行动情况上报省百日安全行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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