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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自治区一九九九年度棉花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4 生效日期: 2000-01-14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0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9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积极推进科技兴农战略,狠抓节本增效,使我区的棉花生产在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和市场疲软等多种困难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丰收。其中有一个县棉花总产量保持在百万担以上,15个县(市)达到或超过亩产皮棉双百斤,20个县(市)棉花收购品级中1—3级棉比上年增长30%以上。这对于保持我区棉花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我区棉花的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1999年自治区棉花生产成绩显著的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和挂牌命名。
  具体名单如下:   一、棉花总产量百万担县(市)
  莎车县。
  二、棉花亩产双百斤县(市)
  玛纳斯县、沙湾县、乌苏市、精河县、博乐市、阿瓦提县、阿克苏市、岳普湖县、巴楚县、民丰县、和田市、喀什市、尉犁县、若羌县、沙雅县。
  三、棉花生产质量先进单位
  玛纳斯县、库尔勒市、沙湾县、呼图壁县、精河县、乌苏市、莎车县、昌吉市、轮台县、疏勒县、博乐市、英吉沙县、巴楚县、新和县、疏附县、尉犁县、伽师县、和硕县、墨玉县、和田县。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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