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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公布昌吉州人民医院和昌吉州中医院联合招标采购的青霉素钠等43个品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2 生效日期: 2001-06-1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市[2001]815号
昌吉州物价局:
  昌吉州人民医院和昌吉州中医院于2001年1月20日对59个品种规格药品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已将中标价格报告我委。经研究,现对该两单位招标采购中标的青霉素钠等43个品种47个规格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审定并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其它12个品种12个规格的市场调节价药品的零售价格由该两单位按照自治区计委新计价市字(2001)350号文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从6月20日起该两单位销售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请遵照执行。
  附表:昌吉州人民医院、中医院招标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
  昌吉州人民医院,中医院招标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安必仙  珠海联邦  胶囊  0.25g*24粒  盒  23.2  GMP
  氧氟沙星  上海医科大学  片剂  0.1g*24片  盒  14.2  GMP
  广东侨光制药  片剂  0.5g*8片  盒  13.4  GMP
  江苏扬子江  胶囊  50mg*12粒  盒  14.7  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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