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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海南省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动纲领。为了贯彻落实《决定》,开创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1)牢固确立热带农业的基础地位。丰富的热带农业资源,是我省经济跨世纪发展的主要优势所在。热带农业是海南“一省两地”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没有农业的兴旺、农民的富裕,就没有海南的繁荣和稳定。因此,一定要坚持把农业放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和首要地位,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不动摇。全力实施“兴农富民强省工程”,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2)明确海南农业跨世纪发展目标。从1998年到2002年,是海南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农业增加值要年均递增7%--8%,农业商品率达到7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要经过五到十年的不懈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季节和品牌双重优势的热带高效农业商品基地,建设成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省。
(3)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长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坚持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决执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等错误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损害承包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开发要优先考虑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发展生产用地。
(4)健全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允许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和集体的荒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加快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要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加强发包前的土地确权和发包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依法签订协议;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以农户平等协商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转让。对于撂荒三年以上的土地,要予以收回,重新发包。
(5)放手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积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在信贷和税费等方面,积极扶持农村种养、加工、运销等专业大户,积极扶持农民兴办的各种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积极扶持各种所有制的农业开发企业。适应生产和市场需要,发展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土地、水利设施、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6)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促进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百家农产品加工运销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加农民等模式,把农民与市场紧密地联在一起,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销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7)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各类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服务组织,扶持国内外农业企业创办农资、农技、运销、信息等服务组织。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建立国家、集体、企业和农民及其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的服务网络,形成具有产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具有国家扶持与自我积累相结合的发展运行机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8)加快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立法,强化农业执法。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实行种子种苗销售许可证制度。建立农业投资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和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农业资金使用效益。
(9)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保障粮食基本自给、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为出发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省与市县责任分开、新老粮食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建立健全省和市县的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和保护价收购制度,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
(10)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以粤海铁路通道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陆、海、空相结合的农产品运输网络,大力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
建立和完善以销定产、购销代理制等农产品现代营销机制。搞好农产品评优工作,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等农民共同运销组织,提高农民运销的组织化程度。供销社要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运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发挥运销农产品主渠道的作用。扶持各类运销企业发展,引导他们与农民组成产销一体化的联合体。在发展城乡集贸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市场体系建设为载体,建立全省农产品信息网络。办好每年一次全国性的冬季农副产品交易会。
(11)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建立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重点支持良种良苗体系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农产品运销加工等。积极引导农民增加投入,增强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大热带农业外引内联、招商引资的力度,形成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利用内资外资以及农民自我投入等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的新格局。
(12)积极推进琼台农业合作。抓紧制定鼓励台商投资开发农业的政策,吸引更多的台商来琼投资开发农业。采取有效措施,用足用好我省对台小额贸易经营权。对在琼有长期、固定投资的台湾同胞,出入境管理部门视不同情况,给予一至五年的入出境签注。认真组织好琼台两岛“行李直挂、一机到底”通航的营运。依法保护台资农业企业的合法利益,扶持台资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台湾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支持台资企业开发国际市场,进一步发挥琼台合作农业企业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两岸(海南)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基地,积极吸引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会等农村经济组织来琼进行大规模投资开发热带农业。
(13)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积极推进水利投资体制的改革。坚持“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在争取国家投资、加大政府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水利建设投资和补偿机制。搞好江、海堤防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提高防洪(潮)标准。抓紧松涛水库灌区现有工程的配套和防渗加固,加快大广坝、小南平等水库的灌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筹建大隆水库和迈湾水库。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水利设施和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农业灌溉和群众饮水困难。要建、管并重,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确保安全,注重效益。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电网、通信、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以林业为重点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重视对江河的治理,保护江河上游和水库周边的森林植被。切实加强农、林、渔业的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森林资源,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好林地利用规划,严格林地使用审批程序,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积极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抓紧完成全省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划分,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理办法。以推进350万亩浆纸林建设和实施百万亩椰林工程为重点,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加强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保护,防止海水海岸污染。
(15)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全面实施“科技农业工程”,鼓励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农业企业开发推广农业新技术。有组织地对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农业生物病虫害防治等进行研究攻关。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和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为依托,创办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突出抓好“种子种苗工程”,积极推广百项农业技术。抓好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培育,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创造条件设立海南省科技成果应用奖励基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人员给予奖励。稳定和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健全基层科技推广网络,引导基层科技推广机构转变职能,利用技术开展有偿服务,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扶持各类民营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16)切实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积极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发挥能人带动效应,办好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小康班”,培养适用技术人才。大力开展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形成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习惯。办好农民培训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培训网络,力争在二三年内使大多数农民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
(17)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粮食、糖蔗、橡胶等要稳定面积,推广良种,提高单产。到2002年,优质米水稻要发展到410万亩,良种糖蔗推广面积达到110万亩,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大力发展冬季瓜菜、热带水果和热带作物,提高品质,培育名牌产品,创名牌商标。大种椰子、香蕉、芒果、菠萝等热带水果,建设大规模的生产基地。制定农产品分级分类标准,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食品”生产。鼓励国内外企业从事花卉种苗繁育和花卉生产,促进花卉生产发展。从良种良苗切入,增加名特优畜禽品种,提高畜牧业的商品率。
(18)加快发展海洋渔业。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须以大力发展海洋渔业为切入口,以强大的海洋渔业经济作支撑。要以海水养殖为突破口,努力实现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相结合,近海与外海捕捞相结合。充分发挥热带优势,全方位、多品种、高起点发展海水养殖,注意从种苗、饵料、生产过程管理、新技术示范与应用、病害防治、水产品加工运销等各个环节搞好衔接与联动,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加快名特优新品种发展。制定和实施海水养殖主导产品的养殖操作规程,集中资金和技术力量,建设海水水产良种场,办好海水养殖示范基地。加快渔港建设和更新改造渔船的速度,开展渔具渔法革新,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建造海洋渔业服务船队,提高深海、外海捕捞生产能力,开拓西、中、南沙等外海渔场,向渔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19)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乡镇企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加快发展。重点发展以加工、运销为中心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输等第三产业。鼓励乡镇企业与科研单位、国有企业和外商的联合,形成一批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深化改革,探索乡镇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增强企业活力,调动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强化乡镇企业内部管理,突出抓好质量、营销、财务、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支持乡镇企业培养和引进技术管理人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壮大乡镇企业科技队伍。不断开拓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0)推进小城镇和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切实搞好小城镇建设规划,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从政策上支持小城镇建设,放开村镇投资市场,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者投资小城镇的供水、供电、通信、道路等基础公用项目建设。加快村镇住宅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划出地块建设农民新城,采取低地价、购房入户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小城镇购地建房,兴办实业。注重抓好农村的小康住宅建设,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康住宅示范新区。
(21)推动农垦改革和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垦区集团化改革进程,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构造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经济结构重组。充分发挥农垦的资源优势,大力兴办股份合作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逐步实现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在巩固提高橡胶基地建设的同时,垦区要大力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和职工自营经济,积极发展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尽快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努力办好桂林洋、西部橡胶制品和南部木材加工三大工业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壮大农垦的经济实力。
(22)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要采取坚决措施,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坚决纠正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错误作法,严禁一切对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登记卡、预决算和专项审计等三项制度。合理的负担坚持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并教育农民自觉承担国家规定的合理负担。注意解决好农村学校、学区向学生乱收费的问题。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加快我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地方立法,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3)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克服“等、靠、要”思想,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科技水平,增强摆脱贫困的信心。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种养业,建立农民运销组织,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房改造,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措施要进村到户,推广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到户的做法。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挪用、挤占,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联手扶贫,定点扶贫,如期解决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巩固和发展联手扶贫的成果。
(2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管理实现村级自治,做到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生育、节育、奖罚情况三公开。农民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并得到不出乡镇的及时有效的节育手术服务,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在全省农村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合格乡镇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专职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要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25)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履行自治职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直接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决策村中重大事情。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保证民主监督村务工作和干部行为。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村民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管好本村事务。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把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26)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建设小康的目标,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禁止“黄、赌、毒”。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鼓励和支持农民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巩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成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7)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农村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农村适龄少年儿童的辍学问题,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攻坚战,巩固扫盲成果。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重视农村学校师资培养,充实、加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教学力量。切实关心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内的农村教育体系。调整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行“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源源不断地为农村培养、输送合格的新型农民。
(28)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组织基础。要继续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特别是要选配一个好支部书记,造就一支好的富有战斗力的党员队伍,选准一条好的发展经济的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经营机制,建立一套好的切实可行的制度。近期组织整顿与长远的基础建设相结合,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在坚持不懈抓好村级党支部建设的同时,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其他村级组织建设好,做到同步进行,协调发展。重视乡镇党委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29)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积极培养和认真选拔村干部和乡镇干部,使之成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政策和法律、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增强带领农民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基层干部必须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反对脱离群众,不干实事;坚持实事求是,反对虚假浮夸;遇事同群众商量,反对强迫命令;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反对以权谋私;努力把完成任务和维护群众利益统一起来,反对不顾大局和损害群众利益。对村干部要实行目标管理,实行联绩计酬,拉开档次,并相应建立村干部社会保障机制。
(30)切实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重大原则,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正确认识和解决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正确处理发展农业与发展工业和旅游业的关系,正确处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农民利益的关系。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提高各级地方党委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水平。市县、乡镇党委都要把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来抓,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动员各行各业和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农业,做好农村工作,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