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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乌鲁木齐市外国语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06 生效日期: 2001-09-0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费[2001]1578号
乌鲁木齐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乌鲁木齐市外国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乌市价费字(200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乌鲁木齐市外国语小学收费标准暂按小学借读费标准每生每学期600 元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本文自2001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以正式标准为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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