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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物价局关于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体能测试考务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1 生效日期: 2002-05-2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克物价发[2002]64号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和市公安局政治处报来的《关于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收取报名、面试、体能测试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办向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收取体能测试考务费,具体为15元/科·生,三科共计45元/生。
  接此通知后,你办应严格遵照执行。并于20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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