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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物价局关于制定博乐至温泉临时客运票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2 生效日期: 2002-05-2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物价局
发布文号: 博州价重[2002]18号
州客运公司、客运企业(户):
  为了加强道路建设,我州现对博乐市至小营盘镇的道路进行封闭修路、博乐市至小营盘的线路需要绕道行驶。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博乐市至温泉县线路临时客运票价。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是在此线路从事公路客运的业户严格按规定的客运票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票价。
  2.此次制定的票价为临时票价,待路通车后自行废止;客运票价仍按原规定执行。
  3.明码标价。客运票价价格表各客运业户张贴于车内,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擅自提高标准和乱收费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附:博乐市至温泉线路客运票价表
  附:博乐市至温泉线路客运票价表
  单位:座/元
  小营盘镇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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