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保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督促、协调、指导、检查全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王金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艾力更·依明巴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王伟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阿不都热合曼·甫拉提 自治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哈尼巴提·沙布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凌云 自治区纪检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
牛晓萍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买买提·乌斯满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米吉提·扎克尔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周贤荣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许观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白 晓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沙拉买提·买买提明 自治区教育工委纪工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长
胡克林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哈尼巴提·沙布开同志兼任。 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