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费[2003]621号
自治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深部热疗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区医计财字(2003)02号)和《关于申请新增胜疗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区医计财字[2003]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增医疗项目按下列标准执行;
1.深部热疗(包括超声或电磁波等热疗)320元/次;
2,尿一本周氏蛋白定性检查(免疫电泳法)220元/项;
3.血清5′核苷酸梅测定15元/项;
4.免疫固定电泳200元/项;
5.血清光抑素(GystainC)测定30元/项;
6.抗血清角蛋白抗体(抗AKA)50元/项;
7.动态脑电图
(1)24小时脑电视频监视 120元/小时
(2)脑电HOLter 800元/次
8.脑电图录像监视15元/小时;
9.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射频温控消融治疗术500元/次。
二、上述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考虑到患者的实际承受能力,医院在实行时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三、新价格为暂定价格,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后,按新价格执行。上述价格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