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房[2003]917号
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调整我所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标本馆)门票价格的请示》(科新生字[2003]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单位标本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三级科普教育基地。为继续推动全民科普教育,近年来,你单位又投资400万元对标本馆进行了场馆维护改造。考虑到标本馆的馆藏标本要不断采集和增加,为维持标本馆的正常运行,门票价格核定为:成人每人每次10元,中小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及团体每人每次5元。
参观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本标准自2003年6月20日起执行,你单位在收费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