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计价格[2002]531号
琼山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府城地区自来水价格的请示》(琼山计价格[2002]18号)收悉。鉴于琼山市自来水公司儒俊水厂投资大、负债重,供水能力过度超前,供水成本相对较大,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为进一步理顺琼山市自来水价格,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琼山市自来水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琼山市自来水价格每吨调整为:生活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0元;工业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5元;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5元(其中园林绿化和环卫用水维持现行0.90元水平);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2.00元提高到2.25元;特种用水由现行2.20元提高到2.50元。具体水价分类划分范围见附表。
二、水价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压力大,请认真做好调价前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并及时将调整水价情况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妥善处理好水价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以保证水价调整的顺利实施。
此次调价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调价后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请及向我局反馈。
附件:琼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附件:琼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琼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序号 用水类别 划分范围 现行价格 调整后价格
一 生活用水 居民.部队.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生活区 1.00 1.20
二 工业用水 工业企业(制冷业.饮料业.冷冻厂除外) 1.00 1.25
三 行政事业 园林绿化.环卫等 0.90 0.90
用水 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病房.诊所.学校.幼儿 1.00 1.25
园.托儿所.敬老院等
四 经营服务 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酒巴.咖啡厅.茶坊.健身 2.00 2.25
用水 房.美容美发.桑拿室.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
车站.码头.邮电.银行信用社.证券业.物资.商业.
供销.外贸等各类经营企业.商业网点.基建用水
五 特种用水 洗车场.制冷业.饮料业.冷冻厂等 2.20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