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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豫政办(2003)110号文件切实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0 生效日期: 2004-06-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豫政办(2003)110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证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人民政府成立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解决改制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三、全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遵循的政策是,具体执行豫政办(2003)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郑政(2003)8号)以及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有关改革政策。在改制程序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改制审批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市建委、市政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人防办及新郑、巩义、荥阳、新密、中牟等5县(市)的建设局。上述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帮助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制定体制改革预案和实施方案,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进程。

  五、鉴于我市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均属中小型企业,按照豫政办(200 3)110号文件精神,国有资产应全额退出,以促进和适应该行业面对国际竞争和全面推向市场的需要。

  六、按照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时间进度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争在全省统一布置下,使我市的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附件:郑州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郑州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丁世显副市长
  副组长:刘本昕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吴福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广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健市财政局局长
  何建生市人事局局长
  姚芸来市编办主任
  马耀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中祥市工商局局长
  王保明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保科市规划局局长
  吴文法市市政局局长
  赵烈江市人防办主任
  李和圈市国税局局长
  楚新民市地税局局长
  党普选市交通局局长
  司福亭市教育局局长
  王怀韧市水利局局长
  范广军市房管局局长
  刘景义市建委副主任
  李大会市国资委副主任
  侯保卫市政府办公厅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委。刘本昕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景义、冯德平、侯保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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