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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花溪福泽陵塔园收费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15 生效日期: 2001-11-01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费[2001]336号

  贵州宏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花溪福泽陵塔园骨灰存放位销售定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为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搞好殡葬改革支持花溪区招商引资工作,鉴于该塔园工程造价高、目前尚未完全竣工、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经研究,暂定竣工部分的试销价格如下:
  一、铭生园:
  (一)精品(I)型模穴(双位):18000—20000元;
  (二)豪华型墓穴(双位):25000—28000元。

  二、小地宫第一期骨灰存放位;
  (一)经济型:每个1200元;
  (二)标准型:每个2600元。

  三、尊位型、艺术型、伉俪型等墓穴和骨灰存放位的收费,由花溪福泽陵塔园管理服务中心与用户协商议定,报我局备案。

  四、以上价格含有:墓地费及墓道建设费、墓碑具费、碑文刻绘费、安装费、绿化费等。

  五、兴建经营性的塔陵园安葬骨灰在我省尚属新生事物,花溪福泽陵塔园的收费要做好宣传工作,破除封建迷色彩;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必须到省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接受物价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上述价格自2001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待塔园竣工后(2002年底前),你公司将塔园成本资料报我局,再行定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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