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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2 生效日期: 2004-01-1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4]12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3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55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2件;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86件;自治区政协提案52件,市政协提案305件。涉及各区、县政府和工作部门48个。在200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绝大多数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年初交办会的要求,认真承办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复,办复率为100%,建议、提案采纳解决率在70%以上,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在90%以上。但极个别承办单位办复不及时,有的甚至推诿敷衍。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市政府办公厅经与市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政协提案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0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领导重视、任务层层落实,具有创新做法的市建委、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规划局等六个单位提出表扬;对超时限办理、办理工作落实不够的市公安局、旅游局提出批评。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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