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0]81号
沈阳民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黄海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沈价发[1999]202 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四、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五、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从二000年五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