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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济贸易厅关于大力推进流通业现代化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6 生效日期: 2002-11-26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2]7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经济贸易厅《关于大力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大力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
  (省经济贸易厅 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现代流通业是整个国民经济中一个跨所有制、跨地区、跨行业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中枢神经”和纽带。大力推进流通业现代化,对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流通成本,开拓产品市场,满足消费需求,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推进我省流通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现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海南流通业要坚持服务人民生活和服务生产建设的根本宗旨,坚持瞄准国际市场,拓展国内市场,繁荣海南市场的发展方向。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根据本省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实现由搞活商业流通向推进各产业流通的转变,由满足消费向开拓市场的转变,由注重商品数量向提高商品质量的转变,把发展流通业作为带动海南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基本目标。
  “十五”时期,我省流通业要基本完善市场网络体系和流通服务体系,建成1-2个规模适宜、功能齐全的省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一批分布合理、管理规范的市、县农副产品集散地;建成一批辐射力强的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配送中心和各具特色的专业批发市场与综合超市;建立3-5个运用电子商务的大宗产品网上交易市场;形成一批具有各种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0亿元,年均递增10%;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
  到2010年,努力建成以空港、海港、火车站为中心,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具有仓储、流通加工、包装、装卸等多功能的物流基地;电子信息技术在流通业得到普及应用;产品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得到广泛推行。全省流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形成网络健全、服务配套、市场繁荣、管理有序的流通新格局。

  二、大力推进现代物流
  现代物流是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流动的全过程,即把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现代物流作为实施“一省两地”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以大流通带动大生产,大流通促进大发展。
  (一)加快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建设好以海口火车货运站为据点,连接城乡、辐射全国、通向国外的省级物流中心,按照高标准、多功能、现代化的要求,做好规划设计,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步伐。依托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建设配套的物流码头;利用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凤凰机场空港,建设高价值鲜活产品物流基地;沿着粤海铁道海口至三亚的延线和东线高速公路、琼文高速公路、中线标准公路建设一批瓜果菜、水产品、林产品和畜禽、花卉、橡胶等批发市场。
  (二)尽快构筑物流信息网络平台。主要是建设好海南农产品、水产品、工业品中心数据库、海南物流服务企业和国内外市场信息综合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互联网上现有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拓展我省产品市场空间,运用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资讯系统(GIS)和电子资料交换系统(IDI)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及时高效的物流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增强物流监管和动态调度能力。
  (三)建设好“分销”和“配送”两大体系。一是瞄准省外市场的农、林、水产品和加工工业品物流分销体系,重点完善农产品的收购、整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供应链。不断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点,增加海运、火车集装箱运输规模和提高空运、冷藏运输的能力;二是立足省内市场的工农业生产资料、社会消费资料和连锁企业内部的配送体系,建设好燃油、燃煤、化肥、农药、种子、旅游商品、装饰材料、日用消费品等配送体系。
  (四)积极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一是引导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运输企业和邮政等服务企业,延伸服务领域,扩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规模化的优势,使之发展成为现代物流的龙头企业;二是鼓励生产企业树立现代物流意识,将企业内部的原材料采购、仓储与产成品的运销、配送等流通部分分离出来,组建独立的物流实体,或与交通运输、货运代理和其他商贸企业合作,积极重组现代物流企业;三是大力引进省外、国外的大型流通企业来海南落户,发挥其网络优势、规模优势和管理优势,建立商品采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三、积极发展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现代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将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门店,以同一商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一)扩大连锁经营的服务领域。推动连锁经营从传统的零售业、餐饮业向第三产业的多个领域渗透。要重点在粮油食品、肉类酒类、保健药品、图书报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旅游购物、旧车交易、农资农药等对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烟草、石化等专营性行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二)发展连锁经营的多种业态、积极推进标准化食品、旅游购物等各类超市的发展,鼓励发展经济快餐服务,引导传统百货店向现代综合超市、购物中心和特色专业店等业态转型和功能创新,并发展为连锁经营企业。
  (三)拓展连锁经营的地域范围。把具有便民利民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向城市社区和小街小巷延伸,满足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建立以农村集镇为据点,以日用生活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挖掘消费潜力。
  (四)培育龙头企业,整合现有资源。鼓励和支持各类流通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组建直营连销企业,或以特许连锁形式吸纳中小企业,特别是各种零售、服务的“夫妻店”、“街边店”,形成加盟连锁企业,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传统商业‘小门店”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努力抓好“三绿工程”建设
  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引导绿色消费为内容的“三绿工程”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要求的“民心工程”,是适应产品销售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效益工程”。商业供给工作,要由过去的繁荣市场,满足消费向提高质量,保证安全方向转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进一步完善海南至全国各地的绿色通道网络,建立健全省内生产加工基地与批发、零售市场之间的绿色通道体系,重点建设好鲜肉、豆制品、蔬菜、水产品、熟食品等基本生活消费品的配送体系,改进鲜活食品的运输方式,建立运输源头检测制度,加强运输保鲜安全全程管理,确保绿色通道快运畅通,防止二次污染。
  大力培育绿色市场。农贸市场要逐步配备有害残留物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和商品台账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具有一定规模的鲜活食品市场要配备冷藏设施和保鲜设施,改善经营环境的卫生条件。抓好农贸市场改超市的试点,积极扶持“放心食品”连锁店的发展。
  加大绿色消费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感官鉴别能力,鼓励消费者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绿色消费的社会氛围,促进商品流通业向质量型、效益型和安全型方向发展。

  五、加强流通产业的规划与指导
  做好流通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物资集散通道、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及物流、商流功能设施的综合配套,兼顾近期运作与长远发展的需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全面规划。规划工作由省发展计划厅牵头,会同省经济贸易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重新配置。如对重点港口码头、地点适宜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完善,加强设施配套,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档次。防止一哄而起,重复建设。
  对各类市场和流通网点建设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管,引导商业服务企业合理定位,错开经营,避免盲目发展,恶性竞争。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听证会制度,加大规划宣传与执行力度。

  六、加快现代流通的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
  先进的现代流通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关键。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抓好流通技术的应用和流通人才的培养。
  (一)推广应用国际上比较成熟的流通技术,包括物流信息技术、商务处理技术、自动化技术、仓储运输技术、加工包装技术、商品标准化技术、计量和质量技术等。省有关部门要重点研究我省农、林、水产品质量标准化问题,大力推行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我省流通产业的总体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
  (二)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流通企业的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要在现已起步的橡胶网上交易、药品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生活日用品网上购物等基础上,对有条件的行业和产品,继续推进和完善电子商务的试点。积极推广网络营销、品牌营销、信用卡销售、会员制销售等国外零售商业成功的营销方式,扩大销售覆盖面。逐步在流通企业中普及应用电子自动定货系统(EOS)、销售时点信息系统(POS)等先进管理手段,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快流通人才培养和引进。要培训一批熟悉精通现代流通规则、流通方式、流通管理、流通技术的人才,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院校、企业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通过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等途径,尽快提高企业决策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素质。制定有关措施,吸引一批懂战略、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加入海南流通业队伍。

  六、进一步深化流通领域的改革与扩大开放
  我省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完成之后,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流通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企业制度创新,要通过改制、兼并、联合、参股、上市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推动流通企业的组织结构创新,引导现有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的零售商业企业之间,通过有形或无形资产为纽带组建股份公司或发展企业集团,提高我省流通企业的规模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所有大中型流通企业都要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加速与国际流通体制的接轨。
  海南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要以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为目标,加大开放力度。密切关注和不断利用国际国内商业流通发展的最新成果,加强与国际国内流通领域的合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广东珠江三角洲、香港澳门经济圈的合作,设法将我省的流通领域融入到该经济圈的流通范畴,充分利用它们与国际市场联系密切的优势,拓宽海南产品通向国际市场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国内流通领域在原料、配件和产品供应、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改革某些流通管理制度,如规范产品通关抽检环节,加快电子口岸的推广和应用,提高通关效率,适应流通业对外开放的需要。

  八、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环境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增强海南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高度认识现代流通业的重要性,统一思想,为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经营权优先政策。
  优先给予连锁经营企业专营专卖商品的经营资格;对跨市、县的直营连锁企业,总部已取得专营商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其门店应给予批准经营相应的专营商品;对经营范围的核定,可以根据其经营能力放宽核定。鼓励物流企业、批发代理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开展国际物流业务,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取得包括运输和国际货运代理在内的各种类经营权。
  2.税费管理政策。
  经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直营连锁企业可以由总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自主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免缴相关收费。具体实施意见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贸易厅研究制定。
  物流企业从事货物联运业务,可按向货主收取的运费,扣除支付给有关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也按全程进销相抵计征税金,即按最终环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再按收到其他各环节的抵扣发票计算进项税额,进销相抵缴纳增值税。
  3.用地支持政策。
  对列入省规划的大型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项目新增用地,按仓储用地实行有偿使用,项目无竞争者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其土地出让金按不低于该地区最低出让地价标准收取;项目有竞争者的,按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供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政府按标准适当下浮。
  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的,可按经确认的评估价格40%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
  企业以原划拨土地自行改造为物流配送中心,可不办理出让手续,免予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转让时,必须按经确认的评估价格40%补交土地出让金。
  4.其他扶持政策。
  对重点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流通基础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等建设项目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可优先申报国债贴息项目、技改基金项目贷款。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在国内外上市或发行债券。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列入省规划的重点物流配送中心、大型批发市场用电,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具体实施意见由省物价局会同省经济贸易厅研究制定。
  (二)依法行政,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禁止巧立名目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要切实履行检查凭证、收费登记、罚款有据的执法制度,对重点物流配送中心可进行统一收费试点。
  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统一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加强流通领域的诚信建设,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诈拐骗等违法行为,使企业在平等竞争中优胜劣汰,促进规范化企业的发展。
  (三)转变观念,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强化流通决定生产的意识;克服狭隘的商品流通观念,强化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机统一的意识;克服部门分割、政出多门的管理弊端;强化宏观统一协调管理机制。
  流通业现代化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省政府建立由省经济贸易厅、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立环境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信息产业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我省现代流通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我省流通业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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