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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6 生效日期: 2004-06-16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4]1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艾力更·依明巴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俞贞贵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穆铁礼甫·哈斯木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王乐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 沈元秋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姚建新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骆建新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许观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苏力坦·马木提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李照坤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井植朴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伊利哈木·沙比尔  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主任由骆建新兼任,副主任由李宝元(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郑荣江(自治区交通厅体改法规处处长),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OO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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