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4]1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各成员单位:
新疆气候干旱少雨,冰雹灾害频繁。加大我区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力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对缓解我区水资源紧缺状况,增强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5次主席办公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熊辉银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史玉光 自治区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李 成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谢亚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洪运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托乎提·艾合买提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阿不拉·吐热甫 自治区畜牧厅巡视员
穆 汉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高 峰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刘吉文 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李良序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王联社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田笑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副局长
谢兴松 新疆军区司令部作战处处长
申龙洙 空军乌鲁木齐指挥所副司令员
靳域乐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艾合买提·吐尔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水金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气象局,负责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良序(兼),常务副主任王金民,副主任:刘国进、瓦黑提·阿扎买提。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领导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及自治区重大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二)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负责对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之间的协调。
二OO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