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5]1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成立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增添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黄琪玉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林宝金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姜玉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群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鉴康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叶南斗 省环保局巡视员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丁明干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