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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州新华电脑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4 生效日期: 2002-03-24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费[2002]16号
  贵州新华电脑学校:
  你学校申请核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实地查看,参考你单位的成本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一、初级操作员班:0.80元/课时;
  二、平面设计班:1.00元/课时;
  三、三维动画设计班:2.00元/课时;
  四、电脑安装调试班:1.70元/课;
  五、现代办公文秘班:1.00元/课时;
  六、广告设计班:1.00元/课时;
  七、一年制班(含技术经理班、高级程序员班、网络工程师班、高级文秘班):1.50元/课时。
  以上七项收费项目按实际所需课时收费,标准暂定两年,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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