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2]124号
贵阳天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物管费用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结合你们管理服务的办公楼、营配楼、生产基地及家属住宅区配套设施及设备使用与维扩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青禾街、筑新路、八鸽岩三个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0.40元/月平方米,外租户0.5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相宝山、木杆场、吉样路三个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0.30元/月·平方米,外租户0.4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二、办公楼、营配楼、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5.0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办公楼、营配楼、生产基地及家属住宅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公共安全秩序维护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批文、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公布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本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