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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 2003-12-29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3]85号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1996年开始,我省对省内市、县(区)级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全面勘定。目前,勘界工作已经结束,市、县(区)边界协议书及其附图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认可,勘定的43条2885.1公里的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为法定界线。今后,凡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一律以本次勘定的省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为准(详细资料存省民政厅)。

  附:
  1.海南省行政区划图(略)

  2.海南省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长度统计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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