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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9 生效日期: 2005-04-29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周年筹委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今年10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日,也是全疆各族人民的盛大节日。为做好庆祝活动的筹备工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庆祝活动的相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筹委会办公室有关庆祝活动的总体部署,安排好相关工作。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以“50年大庆”为名搞各种形式的摊派、赞助活动,或以“50年大庆”之名推销产品。一经发现,筹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筹委会办公室派员对外联络工作,均持专制的公函和工作证,请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991)2803361、28033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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