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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6 生效日期: 2005-05-16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5]7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世江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李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毕庶庭自治区体改办助理巡视员
  卡米力·阿不都拉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吴进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刘晓延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成员:李世新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艾尼瓦尔·伊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英俊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泽尔民别克·翟潘自治区体改办农村处处长
  马建国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厅。
  办公室主任:李世新(兼)
  副主任:吴江宁自治区水利厅水管总站主任
  泽尔民别克·翟潘自治区体改办农村处处长(兼)
  徐小波自治区水利厅水管总站副主任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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