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5]7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ぉ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庆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雷以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尼加提·马合木提自治区人事厅厅长
吴进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邵丽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人才办主任、干部三处处长
石占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
张春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委员:刘克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米吉提·扎克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瓦哈甫·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吐尔逊·曼苏木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林永泽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立坪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潘宏文自治区人事厅纪检组长
宋振亚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相林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古丽夏提·阿不都哈德尔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孙玉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宏超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
李宏良自治区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主任由吴进同志兼任,张宏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