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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沙依巴克区等四区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示范区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2 生效日期: 2005-06-2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乌政发[2005]4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县)工作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示范区(县)的要求,从2002年年底开始,我市开展了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区(县)工作。两年多来,各区(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育龄群众转变了传统婚育观念,掌握了生殖保健知识,创建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近期,通过对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开展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区的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以上四个区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符合相关指标规定。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东山区为乌鲁木齐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区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示范区。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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