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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景藤堡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 2003-04-28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3)108号
  贵州新鸿业物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景藤堡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含4小时)  (含8小时)  (含12小时)  (含24小时)  独立车库  普通车位
  私家车位管理服务费:30.00元/月·车位。
  二、小区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含4小时)  (含8小时)  (含12小时)  (含24小时)
  三、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停车场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及治安维护;公共卫生保洁。
  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示证收费并公示收费批文。加强服务管理,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车主监督。
  本文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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