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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无汞镉铅充电电池”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7-28 生效日期: 1994-07-28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科{1994}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部委环保办(处):
  为防止和减少工农业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为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技术依据,现批准发布“无汞镉铅充电电池”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技术要求编号与名称如下:
  HJBZ007—9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汞镉铅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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